招标备案号:JS1201112025094021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2R002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西青密(挂)2009-139号地块 已由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西审投内备【2023】9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华厦津典置业有限公司。 总投资604000万元,国内银行贷款400000万元,自筹及其它资金204000万元。 建设规模为 300381.45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天津华厦津典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津西青密(挂)2009-139 号地块,项目总占地面积 90036.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0381.4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2581.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7800平方米,总投资额 604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西青区南运河北侧、密云路立交桥以西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津西青密(挂)2009-139号地块(二期)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津西青密(挂)2009-139号地块(二期)施工,总建筑面积:64653.9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4053.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600 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所提供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含桩基工程、土方)安装工程、外檐工程、门窗工程、电梯、太阳能、消防、智能化、装饰装修工程及发包人要求的样板层(含清水、精装样板层和工法展示样板层)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标段投资额 20500 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1月15日 至 2027年7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9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11日17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招标人:天津华厦津典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海峰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泰和大厦 521-1
邮政编码:300393
联系人:郭媛
电话:13752089900
传真:022-8838521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振华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23
邮政编码:300382
联系人:冯波
电话:13920378463
传真:022-23356386
法定代表人:刘海峰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泰和大厦 521-1
邮政编码:300393
联系人:郭媛
电话:13752089900
传真:022-8838521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振华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23
邮政编码:300382
联系人:冯波
电话:13920378463
传真:022-23356386
日期:2025年09月2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华厦津典置业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刘海峰
电话:13752089900
传真:022-88385216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泰和大厦 521-1
受理负责人:刘海峰
电话:13752089900
传真:022-88385216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泰和大厦 521-1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
受理负责人: 杨涛、周庆瑜
电话: 27941227
传真: /
电子邮箱: xqqzjw37@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中北科技产业园智能大厦对面)西青市民中心四楼建设工程招标科
受理负责人: 杨涛、周庆瑜
电话: 27941227
传真: /
电子邮箱: xqqzjw37@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中北科技产业园智能大厦对面)西青市民中心四楼建设工程招标科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